2017年宝安区第二批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资助项目拟立项公示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和《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深宝人才发[2016]1号)的要求,现就2017年第二批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资助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区人才工作网、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日期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人员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我局受理异议的科室:监督评估科
联系人:赵明 电话:2999371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56室,邮编:518101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