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
符合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条件的贸易型总部企业,市商务局在资金申报评定中予以优先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可通过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等通道完成集团的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商务局统一颁发认定证书,并予以授牌。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开放申报中
为鼓励和引进更多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地区总部和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特设立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项目。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最高可获得600万元资助。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该项目主要从支持建设国际一流商业消费街区、支持引进知名消费品牌、支持知名品牌设立独立法人、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商贸企业、支持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支持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等九大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和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该项目主要从支持建设国际一流商业消费街区、支持引进知名消费品牌、支持知名品牌设立独立法人、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商贸企业、支持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支持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等九大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和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该项目主要从支持建设国际一流商业消费街区、支持引进知名消费品牌、支持知名品牌设立独立法人、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商贸企业、支持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支持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等九大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和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预计申报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是针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服务进口、技术出口贴息、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升研发创新水平资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等项目进行资助。审核通过后,最高可获得资助资金6000万。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及地方配套)项目对企业符合条件并实际发生的前期费用、贷款利息贴息、海外投资保险保费、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合作联络服务深圳分平台等支持项目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家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深圳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是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个转企”、加大对转型企业特别支持和推进“小升规”、充分挖掘规上企业新增量而设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符合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条件的贸易型总部企业,市商务局在资金申报评定中予以优先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可通过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等通道完成集团的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商务局统一颁发认定证书,并予以授牌。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是针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服务进口、技术出口贴息、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升研发创新水平资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等项目进行资助。审核通过后,最高可获得资助资金6000万。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