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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传统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南山“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融合集群发展,2023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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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强化政策赋能,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11个项目进行资助,项目最高资助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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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注册地位于南山区或迁入南山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位于南山区或迁入南山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经广东省工信厅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万元,经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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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传统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南山“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融合集群发展,2023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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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南山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租赁社会物业进行生产、且上年度工业产值超过5亿元的南山区工业企业,按照其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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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南山区总部经济发展,壮大总部经济规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的总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的总部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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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总部经济,促进南山区打造“深圳双中心”建设,对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拥有不少于2家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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