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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促进金融业发展专项对纳入南山区在地统计的高成长性金融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营增长支持,用于为公司经营增长作出贡献的高管及骨干团队奖励、金融行业活动奖励、金融企业办公用房租赁补贴、金融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等方向,资助总额最高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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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传统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南山“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融合集群发展,2023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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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传统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南山“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融合集群发展,2023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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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南山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租赁社会物业进行生产、且上年度工业产值超过5亿元的南山区工业企业,按照其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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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传统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南山“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融合集群发展,2023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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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传统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推动南山“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融合集群发展,2023年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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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南山区总部经济发展,壮大总部经济规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的总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的总部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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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企业上市融资奖励项目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资助金额为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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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落户区属国有企业作为运营主体的南山区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或设备投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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