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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支持举办涉外重要展会;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核定后安排资金其中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单项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单项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不超过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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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支持扩大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支持境内企业或其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 下同)外包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支持从事ITO 业务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给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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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支持扩大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支持境内企业或其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 下同)外包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支持从事ITO 业务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给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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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开展13类扶持计划项目储备,具体包括:原创研发、贷款贴息、保险费、人才培训、优秀新型业态企业认定、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孵化中心)、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房租补贴、境外办展、市外参展。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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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开展13类扶持计划项目储备,具体包括:原创研发、贷款贴息、保险费、人才培训、优秀新型业态企业认定、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孵化中心)、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房租补贴、境外办展、市外参展。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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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开展13类扶持计划项目储备,具体包括:原创研发、贷款贴息、保险费、人才培训、优秀新型业态企业认定、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孵化中心)、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房租补贴、境外办展、市外参展。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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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决定开展深圳市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项目),最高予以5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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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为支持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搭建品牌展会平台,拓展国际市场,支持组展单位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鼓励重点企业“走出去”,加强深圳优质产品推介。 全额资助中心展位费,每次展览最多2个,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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