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
资助内容:
对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新引进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
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人才落户的,引进时年龄30周岁以下,连续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生活补贴。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毕业于世界大学前150位的世界知名院校(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学)或毕业于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并以该学位办理深圳人才引进。限申报年度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排名或名单;
2.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时间须为2022年11月29日及之后,引进时年龄3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人才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人才引进时间以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3.申请人应在人才引进之日起24个月内,由所在企业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提出补贴申请;
4.申请人在申报主体需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时仍在该企业工作,且在规定时间已完成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深圳。未享受同类区级人才落户补贴政策。
(二)申报主体条件:
企业须为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且为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申报主体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在南山区的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3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 我要办理 | ||
4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 我要办理 | ||
5 | 社保部门出具的从办理人才引进至申请补贴时的个人缴纳社保明细表 | 我要办理 | ||
6 | 人才引进审批文件 | 我要办理 | ||
7 | 从办理人才引进至申请补贴时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 我要办理 | ||
8 | 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9 | 其他补充资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