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数字化转型支持
资助标准:
对企业购买或开发数据中台等新能源主营业务数字化转型产品,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如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的,可纳入实际投入一并核算。
实施数字化转型计划,产业链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扶持资金的,按照到账资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不超过500万元。新能源企业加入该平台,给予不超过平台收取服务费用的50%不超过5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2022年度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奖励资金的企业/数据中台等新能源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的数字化转型产品
(2)获得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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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3 | 获得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4 | 获得市级资助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我要办理 | ||
5 | 其他补充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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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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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