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粤佛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佛山地区的省基金依托单位,且应联合香港或澳门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同申请。
(二)研究团队应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
(三)申请人为团队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是研究团队的协调人,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鼓励和支持海外归国人员牵头申报项目,具有承担境外相应科研项目经历的视同符合本条要求。
(四)团队成员不超过20人。其中,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5人(含协调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至少包括1名港澳合作机构人员。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作为研究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
(五)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协调人)不得再次担任研究团队负责人(协调人)。
(六)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本年度粤佛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人口健康领域,设置研究方向1个,拟择优支持项目1项。拟立项项目遴选原则上应满足不低于3:1的竞争择优要求。
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一)在重点领域、方向上有力推动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研究团队的国内外影响力明显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撑关键核心技术发展。
(二)发表高质量论文不少于2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其中项目牵头单位与港澳机构合作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三)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