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粤佛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佛山地区的省基金依托单位。
(二)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全职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支持领域:
2023年度粤佛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项目主要支持新能源与绿色低碳、新材料、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共设置5个领域46个研究方向,拟择优支持项目81项。
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预期成果:
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