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南山区金融创新贡献奖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我区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区金融产业发展,实现金融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融资扶持分项资金申报指南》,拟启动2015年度南山区金融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南山区金融创新贡献奖对在我区注册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在南山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为满足市场需求,通过产品创新提供性能更优、质量更好的新工具、新业务和新服务,以及开展金融制度创新、金融机构创新,或对促进区域经济和金融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创新项目和产品可申报南山区金融创新贡献奖励;
(二)2015年南山区金融创新贡献奖共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60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30万元;特别奖若干名,数量与奖金视本年度评选情况另行确定。
(三)各奖项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评选中如该奖项无符合标准的机构或项目,可以缺额。
二、申请条件
申报南山区金融创新贡献奖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我区注册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注册地在我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可申报。
2、项目由南山区内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研究开发或首先在南山辖区内应用推广。
3、近两年内完成研究开发并向市场推出一年以上。
4、项目产生了鲜明的品牌效应或对该机构降低经营风险,改善资产质量,改进经营和收益结构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推进和带动作用,对该行业发展有较大的导引示范效应。
5、项目对南山区金融工作和经济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6、不违反现行金融监管法规或政策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为严格参选资格,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南山区金融创新贡献奖按以下程序申报:
1、各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本;
2、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3、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南山区经济促进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4、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正式评审;
5、评审结果统一提请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议;
6、区经济促进局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评审结果在区经济促进局网站或有关媒体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由区经济促进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区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