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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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2023年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专精特新认定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3〕20号)。
(一)支持标准: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初次认定为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初次认定为广东省、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更高层级认定的,按更高层级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单个企业各级奖励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直接奖励,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七)申报单位在上一自然年度或本年度被初次正式授予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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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明区合成生物科技专项配套资助项目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副本).pdf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
我要办理 |
3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项目专项财务审计报告.docx |
我要办理 | |
4 | 工信部、省级、市级专精特新证书或通知,以及公示名单 | 我要办理 | ||
5 | 信用信息资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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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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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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