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田区科技立项及奖励支持(个人)
1.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奖励1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完成单位奖励75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前3名奖励25万元,二等奖非前3名奖励15万元。
2.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奖励1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50万元、25万元、10万元。
3.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的个人奖励5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的个人奖励2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4.对上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含外观设计奖)的企业或福田区户籍的自然人给予支持,金奖配套奖励100万元,银奖配套奖励25万元,优秀奖配套奖励10万元。申请人应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配套奖励,多项专利获奖的,累计支持最高150万元。
5.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立项且通过验收的企业,按其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50%,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配套支持。同一企业有多个立项的,支持总额最高150万元。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1.奖励配套需在上年度获奖,所称年度均以国务院发布的当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当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通报、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当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通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2.配套支持的科技计划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深圳市科创委技术攻关项目。
3.已获得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不得与福田区其他支持重复申请。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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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身份证 |
身份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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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通报、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或公告文件;获得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我要办理 | ||
4 | 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以及获国家、省、市经费拨付的证明文件 | 我要办理 | ||
5 |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通过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6 |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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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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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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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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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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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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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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