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山区人才分项资金第三批资助项目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第三批资助项目已接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受理申报项目
1、“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2、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资助项目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资助项目
4、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助项目
5、现代服务业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6、“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资助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各项目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2、本项目申报为线上、线下同时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系统申报后,请尽快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南山区劳动大厦403室。
三、资助项目特别说明
1、“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支持政策
首次申报资助须在项目落户南山2年之内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可申报资助。
2、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选并落户南山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新长期项目、外专千人项目、青年千人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可申报资助。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选并落户南山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业人才项目;已认定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南山注册新创办企业的,只限享受一次资助。
4、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已完成实训计划的项目。每家实训基地资助申报每次应不少于10名实训学生。参加实训计划的学生,应为高校中即将毕业、进入就业实习期的在校学生;实训基地,应为需通过每年年审有效的挂牌实训基地。
5、现代服务业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支持政策
申请单位须为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属总部经济和金融、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旅游、消费性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和社会组织,或为区内高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已完成的现代服务业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高端论坛和讲座项目。
6、“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经认定的南山“领航人才”获邀参加由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或者持卡人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后,可申请学术研修津贴。
四、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两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五、受理机关
申报咨询电话:86218169 ,何先生 张先生
受理部门:南山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资料提交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4楼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