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深圳海智工作站申报
申报范围:
深圳市高校、科研院所,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园区等。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门工作机构和具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条件保障。
(二)申报单位须制定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工作任务。
(三)申报建站的企业,应是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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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站申请书(模板) |
附件:深圳市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站申请书(模板).docx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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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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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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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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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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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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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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