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
对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资助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支持强度与方式:
对获得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的高成长企业、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招商机构,宝安区按照市级资助金额0.5: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深圳高新区宝安园区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申请单位已获得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市级资助。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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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3 | 市级资助经费到账凭证 | 我要办理 | ||
4 | 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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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