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
评估对象:
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的921家工程中心和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182家工程中心。
评估内容:
对照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与要求,从4个方面开展评估:
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3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研发经费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情况。
2.研发条件建设: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平台资质情况;近3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新增的仪器设备装备等情况。
3.人才队伍建设:全职研发人员构成、中心主任履职情况;近3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
4.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近3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包括依托本工程中心产出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新材料、新部件、新工艺新产品等技术成果,科技奖励等;以及其它标志性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