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田区高新企业人才奖励
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2.2.5条。
政策内容:
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辖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可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引才奖励。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同一企业每次限报1人。
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所在企业已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包含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的信息库,包含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信息)。
3.申请人职务须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只能申报一次,且限报1人)。
4.申请人所在企业须为其在福田区连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支持事项:
资金奖励
同一个项目符合以下多个条件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1.企业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5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2.企业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且符合统计局R&D报送条件,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20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3.企业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且符合统计局R&D报送条件,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5000万元,给予一次性30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福田英才认定
申请人可以根据政策内容、按自愿原则申请福田英才认定。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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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我要办理 | ||
3 | 个人所得税证明或个人社保清单证明 | 申请人所在企业为其在福田区连续满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或个人社保清单证明(加盖公章收原件);未在福田区缴纳社保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提供在福田区就业满一年的任职证明(加盖公章收原件) | 我要办理 | |
4 | 公司出具“高新企业人才支持”限报声明书 | 我要办理 | ||
5 | 身份证 | 我要办理 | ||
6 | 所在企业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副本).pdf |
我要办理 | |
7 | 银行卡 | 我要办理 | ||
8 | 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9 | 上年度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10 | 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或在职证明 | 我要办理 | ||
11 | 福田英才荟“高新企业人才支持”奖励申请信息表 | 我要办理 | ||
12 | 证件照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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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