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才奖励
申请条件:
(一)引才范围
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等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成功申报者、获得支持者。
(二)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应满足条件
1.成功申报者
(1)依托我区用人单位成功申报2023年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审核成功上报,其他项目经深圳市有关部门审核成功上报,具体名单以深圳市人才管理部门核查为准;
(2)在我区全职工作,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聘用)合同;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应当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2.获得支持者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依托我区用人单位成功入选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获得国家或省的生活补助、科研经费等支持,具体名单以深圳市人才管理部门核查为准。
(三)申请单位应满足条件
申请引才奖励的用人单位应与新引进人才申报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依托单位保持一致,且申请期间新引进人才仍在该单位全职工作或与该单位意向签约。
奖励标准:
1.用人单位每引进1名成功申报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引进1名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属于企业聘用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每引进1名其他项目获得者(属于企业聘用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引才中介机构每引进1名成功申报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引进1名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5万元;每引进1名其他项目获得者,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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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引才奖励申请表 | 一人一份,交原件,单位盖章 | 我要办理 | |
2 | 国家重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请)书 | 与原版相同,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 我要办理 | |
3 | 新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 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 我要办理 | |
4 | 引才情况汇总表 |
引才情况汇总表.docx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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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