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支持版权交易)申报通知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二、扶持对象
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的数字创意和文化企业。
三、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版权交易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在罗湖生产经营情况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100万元。
对上一年度版权交易总额低于500万元的,按版权交易总额的3%给予出售版权的企业扶持,按版权交易总额的1%给予购买版权的企业扶持。
四、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