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
资助内容: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可申请资助。
资助额度及方式:
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市级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及物料、开展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助2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0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15万元,区级配套资助7.5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1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5万元。
(二)技师工作站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助3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5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25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2.5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2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0万元。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建设项目:一级项目市级资5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25万元;二级项目市级资助4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20万元;三级项目市级资助30万元,区级配套资助15万元。
申报条件:
(一)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并获得市级资助。
(三)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认定的重点项目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20年申报2019年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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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填报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本年度纳税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适用于南山区内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 我要办理 | |
3 | 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我要办理 | |
4 | 开展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的设备费、培训费、物料费、学术交流费等相关费用凭证 | (包括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会计凭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我要办理 | |
5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文件和下达的资助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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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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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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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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