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项目)受理
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扶持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特别提醒: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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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 项目申请书.docx |
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 项目申请书.docx |
我要办理 | |
2 |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3 | 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 | 我要办理 | |
4 | 申报主体接受本项目资助资金的对公账户 | 申报主体接受本项目资助资金的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应为盐田区银行机构开立的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 我要办理 | |
5 | 申报主体达到奖励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 | 申报主体达到奖励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盖公章),其中:批发业、零售业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查询打印2021年1-6月、2021年1-12月、2022年1-6月、2022年1-12月销售额(含税);餐饮业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查询打印2021年1-6月、2021年1-12月、2022年1-6月、2022年1-12月营业额(含税)。 | 我要办理 | |
6 |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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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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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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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