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支持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的生命健康领域独立法人单位,若单位纳入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需在龙华区。(《支持生命健康投融资项目操作指引》中明确的基金管理公司不受此限制)。其中,生命健康领域独立法人单位主要指:生命健康研发、制造、设备、材料等企业,或提供相关生命健康产业服务的企业、机构。
申请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在龙华区依法注册,且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若单位纳入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需在龙华区;
2.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医疗器械研发支持项目:申请单位自注册在龙华区以后且在申报之日上一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
4.创新药研发支持项目:开展新药研制临床试验的单位,自注册在龙华区以后且申报年度前3年内(以自然年度计算)完成临床前、临床I、II或III期研究的项目。向国家药监局申请临床试验涉及共同申请单位的,须第一单位申请此补助。以临床试验通知书或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落款时间作为前一阶段研究完成时间。同一药品不同规格不重复资助。
1.医疗器械研发支持项目
对上一年度进入广东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得产品注册证的二类医疗器械品种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进入国家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得产品注册证的三类医疗器械品种奖励100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400万元。
2.创新药研发支持项目
(1)对第1类新药、1类生物制品、1类中药:近三年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临床试验的,每项资助200万元;近三年内完成I、II、III期临床实验的,每项分别资助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
(2)对第2类新药,2类生物制品,2类中药:近三年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临床试验的,每项资助80万元;近三年内完成I、II、III期临床实验的,每项分别资助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0万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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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华区生命健康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提升奖励资助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 我要办理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资料 | 我要办理 | ||
4 |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5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6 |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 我要办理 | ||
7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我要办理 | ||
8 | 申请“医疗器械研发类项目”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向国家或省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特别审查申请表、国家或省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行特别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9 | 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开展临床试验的需提供临床前研究总结报告 | 我要办理 | ||
10 | 完成I期临床的需提供I期临床试验通知书 | 我要办理 | ||
11 | 完成II期临床的需提供II期临床试验通知书 | 我要办理 | ||
12 | 完成III期临床的需提供III期临床试验通知书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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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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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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