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用工支持
办理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企业。
(二)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资助标准:
企业用工支持。企业在2022年产值连续3个月实现环比增长20%以上的,在此期间新招的员工能提供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证明的,按照1000元/人予以补贴企业,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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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连续3个月或以上实现环比增长20%证明 | 我要办理 | ||
2 | 企业财务报表 | 需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 我要办理 | |
3 | 增值税申报表 | 加盖税务部门及单位公章 | 我要办理 | |
4 | 贷款应用于生产或项目建设凭证 | 我要办理 | ||
5 | 申报该条措施的新招员工清单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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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