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外资新项目
支持领域:
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鼓励设立外商投资新项目,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
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本奖励资金有数量限制,受省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符合条件项目作为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预算依据,根据省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市商务部门据以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二)支持方式
事后奖励。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支持内容:对2019年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给予奖励;
支持标准: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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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填报申请书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利用外资奖励计划,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 我要办理 | |
2 | 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到账凭证 | 我要办理 | ||
3 | 原申报2022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全套材料的复印件 | 1.原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申报表。 2.原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申报承诺书。 3.申报单位设立登记文件: 3.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电子证照); 3.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文(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信息报告文件)。 4.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文件(此项材料仅限申报增资奖励企业提交): 4.1该次增资事项的商事登记文件; 4.2增资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及详细信息表、或信息报告文件等。 5.申报单位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主要财务报表。 6.申报单位实际外资到资证明的复印件(任一即可):外汇主管部门业务登记凭证、银行入账业务回单、银行收汇客户回单、FDI入账登记表及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认可的入资证明。 7.申报单位所属行业相关材料: 7.1申报单位行业说明(包括主营业务内容,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等)。 7.2相关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8.申报单位资金(申报奖励对应的资金)投入使用证明材料: 8.1资金用途及使用说明。 8.2申报单位增资/新设的股东决议等内部决议文件。 8.3包含申报单位子公司的股权架构图。 8.4资金投入实际经营的佐证材料(资金流水、项目照片、收购凭证等)。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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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