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度创投资助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我区相关文件精神,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宝安区创投资助奖励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单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初创企业,经评定后给予奖励。
二、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在2022年1月1日以后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单轮投资,且该笔投资经费在申报本项目之日前已实际到账。 3.企业注册时间至本项目申报之日在5年以内(含5年)。
三、支持强度和方式
对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最近2年内“清科”、“投中”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前50强)单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初创企业,经认定后按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额的3%、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