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项目名称
1.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
2.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项目
1、申报条件
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立项扶持。
(3)获上级立项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已获得龙岗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的项目,在取得验收通过通知书后下一年度提出剩余资金的申请,已获扶持的部分,不予重复配套奖励。
2.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报配套扶持的项目已于上一年度通过结题验收。
(二)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
1、申报条件
申请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在龙岗区。
(2)企业为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要求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4)企业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
2.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注册、纳税、统计地均需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研发专审报告(或鉴证报告)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2019年7月以前成立,2019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
(3)申报单位为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