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认定管理,规范深龙英才任期考核工作,根据龙岗区相关人才政策规定,我局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开展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的申报工作。
一、适用对象
经区科技创新局认定的深龙英才,包括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类。创新人才是指在龙岗区工作的深龙英才,创业人才是指在龙岗区创业的深龙英才。
二、考核时间
在我局受理并认定的人才需在深龙英才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任期考核并递交纸质文件(本通知发布前到期的可按本通知正常申报)
深龙英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自深龙英才证书有效期起始日期起算。深龙英才人才任期考核应在区科技创新局通知规定时限内提交任期考核申请,未按通知时间要求提交任期考核申请的,不予考核。
三、考核主体
区科技创新局负责本部门认定的深龙创新创业英才任期考核工作,人才用人单位负责配合实施。人才任期内更换单位的,由现用人单位配合实施。
四、考核评价内容及方式
(一)用人单位考核
深龙英才按照本指南要求,根据本行业工作特点、工作性质和业绩评价标准,撰写任期工作报告。深龙英才用人单位就人才任期工作报告进行评价并签署意见,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业绩贡献两方面,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道德品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学术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2.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3.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业绩贡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人才的创新价值、工作能力、科研成果、产业贡献、荣誉奖项、学术影响、人才培养、科学普及和团队建设等情况。
(二)受理单位考核
符合第五点的所有申报条件。
五、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在申请任期考核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首个任期内每年度平均在龙岗区工作大于6个月;
3.申请考核前在龙岗区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个人所得税不少于3个月;
4.申请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社保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5.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仍在团队创办企业或依托单位从事创新创业工作;团队创办企业且企业获得上级无偿资助的,可不受本条1、3限制。
6.符合深龙英才认定时的专属条件。
(二)创业人才在申请任期考核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在龙岗区从事经营活动;
3.申请考核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3个月;
4.创业人才是所创办企业中股权占比最大的自然人股东。
5.符合深龙英才认定时的专属条件。
(三)用人单位评价结果为合格。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