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深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和《关于下发“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市县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深圳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储备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深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二、项目目标
在深圳市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科普宣传、课程教学、体验教育或实践活动等,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
三、项目任务
1.在不少于3所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每所学校活动不少于2场。
2.向已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的中小学提供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方案。
四、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立项1项,每项预计15万元。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二)申报条件
1.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教学培训或组织活动的优质团队。
2.具有中小学知识产权培训服务、中小学知识产权活动组织、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或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培育工作经验。
3.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承担经验优先考虑。
六、不予资助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五)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