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项目(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资助类)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大惠企政策实施力度,助力企业发展,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2022年申报工作,并初步拟定了各项目受理计划时间表(详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进行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
(一)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资助类
二、项目内容: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资助类】
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 第二条 支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
对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企业,经同意备案并成功发行,在项目到期偿还本息后,按实际融资额的 3.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 200 万元。
资助标准:
(一)“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单个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 200 万元,且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
资助区间:2021年7月23日-2022年9月30日
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企业法人,若企业纳 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融资项目发行前,由发起人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 融工作局)备案融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备案方式:提交龙华区知 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备案申请表、融资产品基本情况介绍、融资方 基本信息、融资金额、企业类型等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 jrfzk@szlhq.gov.cn)。
(三)融资项目发行成功后,两个月内,由发起人向区工业 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备案(备案方式:提交相关部门批复 备案文件、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标准条款、差额支付承诺函等材料,电子版 发送至:jrfzk@szlhq.gov.cn,纸质版提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
(四)2021 年 7 月 23 日(含)后,作为入池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并获得融资,项目到期后已偿还本息,没有发生 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
(五)项目到期已偿还本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 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六)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七)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 安排资助的情形。
深圳市龙华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