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岗区科技项目(第四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租金扶持》《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加速器、产业园)》。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孵化器)】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租金扶持
(一)项目类别:核准制
(二)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租金费用为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获得区级认定后产生(入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参照该条执行);
3.满足以下入驻条件之一:
(1)入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2)入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创新创业比赛奖项的科技型企业,或参加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创新创业大赛的港澳团队创办企业。
注:
①“在孵企业”是指企业的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认定的孵化器面积具体位置内,且不属于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②“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是指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含),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下的科技型企业。
③“港澳团队创办企业”是指企业的最大自然人股东为港澳籍人士。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及在孵企业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携带营业执照到辖区街道统计办填报名录库备案信息。
2.申报的场地须在认定的孵化器面积具体位置内。
3.本次申请中的“上年度”指2019年。
【区级创新载体扶持(孵化器)】
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
(一)项目类别:核准制
(二)申请条件
1.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运营单位正常运营,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2)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立项扶持。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携带营业执照到辖区街道统计办填报名录库备案信息。
2.2017年1月1日(含当日)前的建设投入和已获各级财政扶持的建设投入不在申请扶持范围内。
3.获得各级孵化器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
【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加速器、产业园)】
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加速器、产业园)
(一)项目类别:核准制
(二)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租金费用为入驻创新载体获得区级认定后产生。
3、满足以下入驻条件之一:
(1)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获得各级创新创业比赛奖项的科技型企业,或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的港澳团队创办企业。
注:
①“科技型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其主营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②“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是指由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科技部门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
③“港澳团队创办企业”是指企业的最大自然人股东为港澳籍人士。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携带营业执照到辖区街道统计办填报名录库备案信息。
2.租金费用计算时间需同时满足:①入驻创新载体认定为区级创新载体后;②企业已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③租赁费用发生时间为2019年度,且须满6个月及以上。
3.申请项目时,国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申报企业到申报截止时,仍在园区入驻。
二、联系方式
龙岗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28938003)
创新平台科(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8878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