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山区“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项目资助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20年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资助项目“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持卡人获邀参加由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或者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后,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学术研修津贴。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举办地在亚洲以外的,津贴1万元;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的,津贴5000元;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的,津贴3000元。每申报年度每人可申请研修津贴不超过1次。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1)南山区“领航人才”参加学术研修活动期间必须是在任期内;
(2)获邀参加的学术活动,需是代表本学科领域召开的较高学术水平的国际会议;由国家级学术机构或著名高校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
(3)“领航人才”应在学术研修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交学术研修津贴申请;
四、审核程序
(1)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备齐资料,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统一扫描上传申报人材料并提交确认;
(2)审核。区企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报单位并告知其于3个工作日内重新补正申报材料;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予通过原因。
(3)核查,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征信、地方财力贡献、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
(4)公示,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审批,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6)下达,区人资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单位收到资金后及时发放到申报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