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山区援企稳岗—“四上”企业社保补贴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带来的实际困难,与企业共渡难关,根据《南山区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项支持措施》、《南山区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现2020年目标的若干措施》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0年南山区援企稳岗—“四上”企业社保补贴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南山辖区“四上”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援企稳岗补贴支持。
二、资助标准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南山区“四上”企业,按其2020年2至7月份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金额(单位缴交部分)的10%给予补贴支持,每家企业每月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20万元。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须为南山区“四上”在库企业;
2、申报企业已按要求有序复工复产并恢复生产经营,且申报补贴期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参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即:企业各申报月份参保人数与1月份参保人数相比较,如有减少,减少比例不得高于5.5%);
3、申报企业已按月正常缴纳社保费,可在申报期内分批提出申报,每家企业申报不超过两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