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龙岗区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资助和柔性引进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奖励补贴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深龙发〔2016〕4 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人才通〔2016〕10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的通知》(深龙人才通〔2018〕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开展2019年龙岗区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资助和柔性引进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奖励补贴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资助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级及以上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认定且在有效期内;
2.工作站(室)在龙岗区建设并正常运营,所在单位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辖区内;
3.工作站(室)人员配备完善,所承担的课题或研究项目进展正常。
(二)资助标准
对市级及以上认定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按上级扶持资金额度1:1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资助经费使用范围应与上级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一致。
同一院士(科学家、专家)设立的不同级别的工作站(室),只能申请配套资助一次;不同院士(科学家、专家)设立的工作站(室)可分别申请配套资助。
二、柔性引进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奖励补贴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所依托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
2.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柔性引进院士的,院士奖励补贴名额不限;柔性引进其他科学家、专家的,只给予1名科学家(专家)奖励补贴,且该科学家(专家)应为工作站(室)命名者;
3.该院士(科学家、专家)在工作站(室)正常开展科研工作;
4.院士(科学家、专家)的奖励补贴从批准建站时间的次年开始起算,逐年申请。
(二)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柔性引进的院士(科学家、专家),按照单位给予人才的劳务费用50%给予奖励补贴,最高50万元,最长分5年发放。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办人员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
(二)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另对院士奖励补贴所依据的劳务费用进行专项审计),提出资助意见,形成资助清单。必要时组织专家或第三方现场考察。
(三)业务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上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业务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复核。复核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工作局备案;复核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科技创新局(科协)613室
电话:0755-28932985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协)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