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中高层次人才,打造东部人才集聚高地,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深龙发〔2016〕4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4号)、《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细则》(深龙人才通〔2018〕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2019年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资助申报工作。
一、受理项目
创新创业团队上级无偿资助配套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实际投入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场地费用补贴。
二、资助标准
(一)创新创业资助
1.对入选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100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对入选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的,给予最高1000 万元资助,分为两部分:
(1)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按照团队自身实际投入额度1:0.5 给予最高500 万元资助,最长分五年发放。
3.对入选深圳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的,认定为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0.5 给予最高2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场地费用补贴。对创新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600 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根据企业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
(三)团队股权投资。对获得深圳市股权投资支持的创新创业团队所创办的企业,按照市股权投资额度1:0.5 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跟进股权投资,具体按《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方案》、《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条件
(一)创新创业团队创办企业(所在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地在龙岗区。
(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开展科研项目不少于五年。
(三)创新创业团队范围如下:
1.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
2.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
3.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
4.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
(四)创新创业团队获得上级无偿资助单位为企业的,该企业与申请龙岗区团队资助的企业一致。
(五)创新创业团队获得上级无偿资助单位为龙岗区外非企业单位的,团队应当在龙岗区创办企业,该企业应为团队项目研发或产业化实施主体,且团队带头人、半数及以上核心成员应当在该企业中占有股权(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企业中实际持有股份权益);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8938003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