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山区创客创办企业项目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创客创办企业项目资助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创客在南山创办企业的,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业资助。资助范围包括设备费、办公场地租用及管理费、材料费、外协费等企业经营费用,不含企业人员费用。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1)创客近2年内在南山注册成立企业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
(2)企业近1年内获得至少100万元天使投资且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3)创客应在创办的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在企业的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及以上(含技术入股);
(4)企业需缴交社保员工5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交数据),且申请当月社保人数不低于5人;
(5)本项资助不能与南山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同时享受;
(6)每企业限资助1次。
四、资助项目特别说明
创客近2年内在南山注册成立企业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企业近1年内获得至少100万元天使投资且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并需满足任职和入股条件,本项资助不能与南山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同时享受;每企业限资助一次。
五、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86218169 ,何先生 张先生
受理部门:南山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资料提交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4楼403室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