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龙岗区智库人才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新型智库建设,促进智库人才队伍发展,充分发挥新型智库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区人才办《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细则>的通知》(深龙人才通〔2017〕1号)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龙岗区智库人才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从事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咨询;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3.近5年,在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咨询领域,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并转化为决策,或提出的政策建议在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内参发表,或成果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奖励;
地市级奖励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地级市(区)党委政府或省级所属部门授予的奖励;
省部级奖励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中央各部门授予的奖励,或经中央各部门批准、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经常性奖项;
国家级奖励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授予的奖励;
4.具有与龙岗区发展战略问题、公共政策研究咨询等相关业绩;
5.在龙岗区全职工作或柔性工作,与龙岗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龙岗区设立的智库的法定代表人不受此限),且在龙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职工作人员是指与龙岗区单位或组织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聘用)合同在岗人员。
柔性工作人员是指按照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因素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员与所属单位人事档案关系的前提下,用人单位通过岗位聘用、项目签约和项目合作等方式使用的人员。柔性工作人员每年在龙岗区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龙岗区设立的智库的法定代表人、与该智库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二、资助标准
1.在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咨询领域,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党中央、国务院采纳并转化为决策,或提出的政策建议在中央级内参发表,或成果获得过国家级奖励,资助20万元;
2.在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咨询领域,提出的政策建议被省级党委政府或中央部门采纳并转化为决策,或提出的政策建议在省级党委政府内参发表,或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奖励,资助15万元;
3.在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咨询领域,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副省级党委政府采纳并转化为决策,或提出的政策建议2项以上被地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并转化为决策,或成果获得过地市级奖励,资助10万元;
4.在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咨询领域提出的政策建议,3项以上被县区级党委政府采纳并转化为决策,资助5万元。
三、资助方式
智库人才资助一次性发放。已获资助后取得新业绩,且符合更高资助标准的,按照新标准补足资助差额。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舒仪,联系电话:289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