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组织实施项目(第五批)入库
粤农农计〔2024〕1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4〕30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我厅制定了《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组织实施项目(第五批)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纳入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组织实施项目(第五批)有:
(一)广东省农业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本底调查;
(二)2025年度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
(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与措施筛选;
(四)2025年广东省南繁基地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测;
(五)2025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与监测;
(六)国家(广东)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观测研究。
(一)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组织实施项目入库方式为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选定项目承担单位,对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择优入选的项目,将纳入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组织申报。
(二)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按照轻重缓急挑选安排,项目资金补助的项目数量和额度将根据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组织实施项目资金规模确定。
(一)各项目申报对象要求以附件《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申报对象及条件为准。
(二)存在项目超期未完成验收、资金支付率低、巡视和审计发现有关问题未整改到位等情况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参与本批项目申报。
(三)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申报同一项目时,同一申报单位只允许牵头或参与1项。
(四)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五)已实施完成的项目不能申报本批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六)申报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七)申请入库储备的项目均应按照规范文本编制项目申报书,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作为项目承担(牵头)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并对协作参与单位的项目实施过程履行监督监管职责。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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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报函 | 我要办理 | ||
2 | 入库申报汇总表 | 我要办理 | ||
3 | 项目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4 | 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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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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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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