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盐田区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
政策依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盐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开展2024年第二批盐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6:00
受理地点: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A座26楼 区科技创新局2602办公室
受理范围:
盐田区申请2024年度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企业。
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优先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出现明显错误的企业参加复议。明显错误主要包括:
(一)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却被专家以材料不齐一票否决的;
(二)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三)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的;
(四)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的;
(五)存在其他专家评审明显错误情况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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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请书 | 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盖公章 | 我要办理 | |
2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 我要办理 | ||
3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全套材料(包括附件) | 我要办理 | ||
4 | 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企业获奖证书 | 如有则提供,盖公章 | 我要办理 | |
5 | 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有关材料 | 如有则提供,盖公章 | 我要办理 | |
6 | 如是2021年度国高企业,须提供2021年国高证书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7 | 申请企业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 |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方面:提供研发合同、销售产品等资料; 3.知识产权方面:提供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4.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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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