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首台(套)产品采购项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光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3〕309号)
购买本条第(一)款所支持的首台(套)产品:首台(套)产品销售项目的采购方。
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对购买首台(套)产品的,按首年度实际采购额的10%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采购额是指能提供采购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收货凭证,付款额占采购总价60%(含)以上的实际已采购产品金额。
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首台(套)产品销售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光明区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光明区内(装备产品的生产)。
2.申报产品符合国家、省、市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3.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
4.与采购方属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且不存在关联关系。申报多个项目的(包括往年获得资助的首台(套)项目),所用核心发明专利不存在重复使用情况(核心发明专利只能使用一次)。
(二)首台(套)产品采购项目
1.采购的产品须满足本条第(一)款条件。
2.与销售方属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且不存在关联关系。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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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表 |
附件1:光明区2022年-2023年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奖励项目申报指南.docx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3 | 信用信息资料 | 我要办理 | ||
4 | 近两年财务报告或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5 | 近两年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6 | 产品彩色照片一张 | 我要办理 | ||
7 | 与装备生产企业在其首台(套)产品认定后一年内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复印件 | 合同内容应包含申报首台(套)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且符合对应目录主要参数指标。如采购合同未包含技术参数,则应提供与采购合同同时签订的技术合同等。如合同为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视为无效。 | 我要办理 | |
8 | 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 | 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中所列首台(套)产品名称必须与申报首台(套)产品名称一致,如发票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否则视为无效;如有多张发票,应提供相应的发票汇总表格)。 | 我要办理 | |
9 | 申报单位与销售方的非关联证明 | 我要办理 | ||
10 | 与采购合同对应的首台(套)产品用户收货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用户使用报告复印件)、装备产品现场安装调试或使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11 | 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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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