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华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动工业投资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需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数字化转型备案。
(三)申报企业应在项目备案所在平台(龙华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并获取符合性认证,或已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标准二级及以上水平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
(四)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一个项目(申报年度及上年度产值均实现正增长的百亿级企业可同时申请两个项目)。
(五)数字化改造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六)企业已获得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企业上云上平台及大浪时尚产业数字创新中心资助的项目,可列入数字化模块部分,但不再重复补贴。
(七)对区内上市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区内最新公布的已进入上市辅导阶段的企业和工业百强企业,申报的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可将位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的分支机构新购产线设备纳入支持(龙华区对口帮扶地区共建工业园区内分支机构优先资助)。
(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国产软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评定数字化转型标杆时将优先纳入。
(九)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十)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是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1)对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 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对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超过 1000万元至 2 亿元以下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 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3)对纳入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 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4)对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超过 2 亿元的项目,按企业数字化改造投资总额的 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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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深圳市龙华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申请表.doc |
我要办理 | |
2 | 法人身份证 |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本单位社保信息或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三项)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3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4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5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化转型备案表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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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