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支持获得民航135部、141部运行资质项目
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资助标准:
对新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135部、141部运行资质的运营服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税务关系在南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或机构。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对于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135部、141部运行资质后迁入南山区的运营服务企业,需满足“年营收不低于500万元或年运行小时数不低于200小时”条件。
4.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5.本项目不得与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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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低空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项目申请书.pdf |
我要办理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我要办理 | ||
3 | 法人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4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5 | 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6 | 中国民航局颁发的135部、141部运行合格证书 | 我要办理 | ||
7 | 通航短途运输航线飞行计划批复材料 | 我要办理 | ||
8 | 通航短途运输航线飞行记录 | 我要办理 | ||
9 | 通航短途运输航线交易记录 | 我要办理 | ||
10 |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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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