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山区院士、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资助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院士、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南山区院士、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南山区正常开展院士、博士后工作的流动站、工作(分)站或创新基地。
二、资助标准
支持各类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对正常开展工作的一次性给予上级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请条件
(1)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2)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3)截止申报之日起近一年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实验耗材、软件资料等价值不少于受资助金额;
(4)至少有一名博士后在站(创新基地)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申报单位为开展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而购置的仪器设备、实验耗材、软件资料等支出。
创新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