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支持建设商业配套备案
政策依据: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23〕3号)有关内容,现印发《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商贸业、保税服务)》,并组织开展2024年坪山区商贸业、保税服务相关项目备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备案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规定,对建设工业园区商业配套给予支持。
资助标准:
支持建设工业园区商业配套。对在2020年1月1日后竣工验收的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园区内,配建商业设施且投入运营的企业予以资助。其中,投资建设商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且实现统一运营的企业,按装修费用的20%,给予最高400万元一次性资助;投资建设公共食堂的企业,经区工信部门备案,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助。
备案对象:
符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等要求,在2020年1月1日后竣工验收的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公共食堂且实际投入运营的企业,由投资建设单位进行申请备案。
备案条件:
在2020年1月1日后竣工验收的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公共食堂且实际投入运营。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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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诺函 |
附件2:备案相关承诺函模版.doc |
我要办理 | |
2 | 企业(投资建设方)简介 | 我要办理 | ||
3 | 工业园区基本情况简介 | 我要办理 | ||
4 | 公共食堂的规划方案 | 我要办理 | ||
5 | 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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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