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关键词:
搜索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要求,吸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龙岗,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3〕4号)和《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人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2-29 查看详情
为了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创新型产业用房规范管理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创新型产业用房资源引领、聚合、扶持产业作用,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以下简称市管理办法),结合盐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2-29 查看详情
为加大大鹏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强化招商政策的引导作用,吸引优质企业和产业项目落户新区,促进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函[2023]45 号)《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 深府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28 查看详情
为贯彻落实建设深圳国际生物谷(食品谷)“双谷”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鹏新区 (以下简称“新区”)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优质生物产业集聚发展,分梯度培育生物产业做大做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 号)广东省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科社字 [2020]86 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三个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发改规[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28 查看详情
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促进新区经济科学发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1]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9]5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 3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大鹏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28 查看详情
坪山区拥有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拥有比亚迪、开沃、新宙邦等企业,覆盖从电池、电机、电控到整车的研发制造能力。坪山区拥有粤港澳大湾区唯一由政府投资的湾区智联试验场,在“20+8”产业布局中被赋予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制造”定位,是深圳智能联汽车产业集群重点布局地,是唯一一个兼具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功能的行政区。坪山区是首个有立法支撑的全域开放政策先行区,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同时允许 “可全域”“可上路”“可简化”“可无人”“可商试”重磅政策的区域,全面带动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测试企业集聚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27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查看详情
为发展壮大光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 号),结合光明区实际 制定本规程
发布时间:2023-12-27 查看详情
为积极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机遇,顺应汽车绿色化、无人化、平台化发展趋势,持续做强坪山区“智能车”主导产业,奋力推动“建设创新坪山、打造未来之城”,结合《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27 查看详情
现代时尚产业是龙岗区“11+2”集群产业之一,龙岗区黄金珠宝、家具、眼镜、服装、钟表、内衣、皮革、化妆品以及工艺美术等时尚产业,正在向技术高端化、创意多元化、产品时尚化、品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深府办〔2020〕4号),《深圳市培育发展现代时尚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现代时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措施。
发布时间:2023-12-26 查看详情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及《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规程。
发布时间:2023-12-26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