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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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提出要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毕业生实习、就业。2022年6月,光明区将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相关内容纳入政策体系。区人力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文件要求及光明区统一部署,结合光明科学城建设发展需要及本区实际,制定《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11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 查看详情
鼓励光明区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接收高校大学生实习,建立一批光明区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为光明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吸纳、培养和储备人才。
发布时间:2024-11-11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 查看详情
为壮大光明区技能人才队伍,区人民政府印发《“技能光明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输送高技能人才补贴等相关内容纳入政策体系。区人力资源局根据上级政策措施及光明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院校输送高技能人才补贴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1-11高技能人才补贴 查看详情
2017年8月深圳市印发了《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提出人才引进应当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坚持精准施策、靶向引才,注重柔性引才用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2022年6月,光明区制定人才相关政策,将引进优秀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相关内容纳入政策体系。因此,区人力资源局根据深圳市文件精神及光明区统一部署,结合光明科学城建设发展需要及本区实际,制定《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引进优秀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1-11引进优秀毕业生 查看详情
2024年9月26日,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就废止《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深光府规〔2022〕6号)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相关意见结果及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楼宇经济 查看详情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政策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我局于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就《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征求意见稿)》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收到1位市民、1家企业共3条建议。现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及采纳情况,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4-10-24新型储能产业 查看详情
深圳市2024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已结束,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通知要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2024年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10-15 查看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创新驱动和引领作用,推动数据要素型企业健康成长,认真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完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生态体系的工作要求,摸清辖区内数据产业发展现状,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链建设,为企业提供数据资产化培训、数据需求供需对接、产品合规上架等支持,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近期将联合有关单位及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调查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10-14数据要素型企业 查看详情
为充分发挥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对高科技企业和高水平人才的聚集效应,提升留创园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留创园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发布时间:2024-10-11留学人员创业园 查看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加快实施《深圳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锚定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斗目标,推动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根据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实施情况,修编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以下简称《措施》)。
发布时间:2024-09-24合成生物企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