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过专题调研、政策比对研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等,形成了《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宠物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政策制定更精准、更有效,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此次征集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2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宠物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86号(邮编518100),联系人:黄工,0755-27909693。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bacg@baoan.gov.cn,并在标题注明“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宠物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填写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表等提出建议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宠物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宠物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15日
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宠物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 署,把握当前宠物产业发展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宠物 服务业发展壮大,推进宝安区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 市推动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考《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宝安区发展实 际,制定如下支持宠物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条 大力引进优质企业落户
支持宠物行业优质企业落户,依规模条件,予以落户支持。 其中,年产值(营收/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和 零售业企业,以及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给予 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产值(营收/销售额)规模达到2亿元以上 的工业、服务业和零售业企业,以及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 批发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产值(营收/销售额) 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和零售业企业,以及年销售 额达到20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条 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在宝安区登记注册的宠物行业企业, 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库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鼓励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在宝安区登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宠物食品、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制造企业,产值规模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 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项奖励与落户奖励不叠加;已获较低档次奖励的,达到高档次标准后,奖励档次间的差额部分。
支持生产型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对年度出口规模达到3000 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宠物食品、用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生 产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宠物销售及服务业企业新开连锁门店。对在宝安区登记 注册的限额以上宠物食品、宠物用品等批发、零售业企业,以及 规模以上宠物服务领域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的,每新 开1家连锁门店且正常经营,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每 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第三条 鼓励企业增资扩产
支持企业进行生产空间升级改造。对在宝安区登记注册的宠物行业“四上”企业,新租赁物业并进行装修改造的,或对原租赁物业、自有物业进行升级改造的,年度产值(营收)正增长的, 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投资建设宠物友好酒店、民宿。对新建宠物友好酒店、 民宿,或将现有酒店、民宿改造为宠物友好型酒店、民宿,实际投资额大于500万元且年度产值(营收)正增长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企业用于增资扩产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对宠物行业“四 上”企业通过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的贷款,并用于生产空 间升级改造、购买更新生产设备等,且实际投资额大于500万元 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30%、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第四条 加强产业空间保障力度
强化空间保障。对在宝安区登记注册的宠物行业“四上”企 业,在宝安租赁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经营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 房),上一年度产值(营收)正增长的,给予上年度实缴租金30% 的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老旧园区(楼宇)改造转型、打造宠物经济特色园区。 新建或改造宠物经济特色园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实际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0%,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第五条 支持创新研发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对接合作, 支持宠物医疗学术研究及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落地,鼓励建设高校动物医院实践基地,支持生物育种、品种鉴定、疫病防控等技术 发展。
支持创新研发投入,对在宠物产业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 企业,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5%、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鼓励宠物行业企业开展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培育行业 领军企业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企业。对初次被认定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宠物行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初次认 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的宠物行业企业,在市、区补贴的基础上,分别给予30万元、5 万元奖励。
鼓励新兽药研发。对于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一、二、三类产品,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规范行业发展,鼓励制定行业标准
构建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支持各单位制定宠物诊 疗、宠物医疗器械、宠物食品、宠物智能用品、活体交易、宠物 赛事、品种鉴定、疫病防控等细分领域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发 挥标准对促进宠物产业规范发展、提质增效的支撑作用,提升宠 物产业国际国内竞争力。对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等标准研制的企业和单位,按照主导制定标准的分别给予 50 万、30 万、20 万的奖励,参与制定标准的按照上述金额分别给予 50%的奖励。
第七条 吸引和培养高端优质人才
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内外人才、毕业生引进,吸引优 秀人才服务宝安区宠物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宠物产业人才依 据“凤凰英才计划”,在子女入学、人才住房、医疗保健等方面 给予保障。
加快宠物诊疗、宠物药品、宠物医疗器械、宠物食品、宠物智能用品、宠物洗护美容、宠物育种繁殖等领域职业人才培养, 填补宝安宠物产业发展人才缺口。经国家、省、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定的宠物驯导师、宠物美容师、宠物健康护理员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经审核后,分别给予 5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 配套宠物友好空间
鼓励开发宠物旅游线路、网红打卡点等标志性场所。在确保安全、卫生规范的前提下,鼓励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公园、商场、 酒店、民宿等公共空间对宠物开放,提供宠物笼子、宠物通道等空间或设施,对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宠物友好场所”称号。
第九条 支持宠物展会、赛事活动
鼓励和支持企业、机构在宝安组织举办高质量的宠物展会、赛事活动。
对在宝安登记注册且于注册当年在宝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全国性宠物行业展览活动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落地奖 励。
对在宝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全国性宠物行业展览活动,单日 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在市、区两级补贴的基础上,对超 出2万平方米的面积,按2元/m2/天的标准给予展会主办方每年最 高100万元、不超过3年的配套租金支持。
对在宝安区举办的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单日参会人员500人以 上的宠物行业相关论坛或会议活动,以及参赛人员200人以上的 宠物行业技能大赛、参赛宠物200只以上的宠物比赛,给予活动 实际发生场租5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每个申请主体每年最多 可申请一次。
第十条 鼓励成立、引进宠物行业协会
对符合宝安区宠物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经政府鼓励引导新 迁入或新注册到宝安区的宠物行业类社会组织,给予每家30万元 的首年运营费支持,对获得民政部门评估3A级以上等级的,前三 年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附则
(一)本措施所称宠物行业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从事与宠物经济相关产业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用品、医药、 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宠物饲养、交易、诊疗、美容、 训练、寄养、善终服务以及宠物展会、赛事的组织开展。
(二)本措施所称“以上”“最高”“不超过”,包含本数。
(三)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或事项,适用本措施多个条款或适用本措施同时又适用宝安区其他同类支持政策时,从高执行, 不得重复申请支持(文中提到可叠加补贴的除外)。奖补总额受当年度专项资金总规模限制。
(四)本措施由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各相关单 位负责解释。
(五)本措施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遇上 级政策或决策部署发生调整或外部经济形势出现重大变化,本措 施将予以相应调整。
《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国宠物规模的增长 ,宠物经济成为快消市场新的 增长点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正式发布《深圳市推动宠物产业 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提出到2026 年,基本形成业态齐全、 布局合理、全链条贯通 , 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局 。福田 区出台了《福田区关于挖掘消费潜能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 施》,罗湖区也发布了《支持宠物经济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 宝安区作为人口大区、制造业强区 , 宠物消费市场和发展前 景广阔 ,依靠前海扩区的机遇 ,发展壮大宠物行业 ,推动宠 物经济助力宝安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二 )市场现状
根据《中国宠物行业市场规模 (艾瑞咨询)》研究报告 显示:2015-2020 年六年间我国宠物行业复合增速达到 32.8%, 2021-2023 年三年复合增速在 14.2% ,2023 年全国城镇宠物 狗和宠物猫的总数已达 1.16 亿只 , 宠物经济产业规模达到 4456 亿元。预计 2025 年市场规模将达 8114 亿元;未来十年 , 中国宠物经济规模会超过万亿元。
目前全国 237 万家宠物厂商 , 深圳约 10 万家 。近 10 年 宠物厂商发展迅猛,现在到未来 5 至 8 年将进一步快速发展,
且融资和上市都处于热点赛道和利好时期 。但目前宠物厂商 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 、北京 、上海 、杭州等省市 , 我市宠 物企业及产业规模还比较少 ,未来有较大的招商引资 、发展 宠物产业的空间。
( 三 )制定依据
在区政府的部署下 ,根据《深圳市推动宠物产业高质量 发展工作措施》《宝安区科技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参考 《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 ,启动深圳市宝安区支持宠物产业发 展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 若干措施 ”)的编制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市、 区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 策部署 ,把握当前宠物产业发展机遇 ,推动宠物产业做大做 强做优 。 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和经济建设趋势 ,致力于宠物友 好空间建设和促进宠物产业相关厂商的发展 ,为居民提供爱 宠福祉 ,让宠物经济成为宝安区经济转型升级的一大亮点, 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推动区域新质生产力。
三、起草过程
( 一 )理论研究 。开展了国内外宠物产业发展阶段和趋 势的研究分析 , 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发展经验 , 总结 提炼推动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 、产业发展规划、路 径举措和所需产业政策。
( 二 )走访调研 。梳理出国内和宝安区内相关的宠物企 业名单 ,有针对性地采用电话访谈 、深入企业走访和实地考察的形式 , 了解全国及深圳市宠物行业发展现状 , 明确发展 重点与核心内容 ,并广泛收集行业意见 , 转化为切实可行的 政策内容。
( 三 )征求意见 。先后征求三次区有关部门意见,共 12 个职能局 65 条意见, 又与财政 、 工信 、 投推 、 商务等重点 单位一对一沟通, 按照市区互补的基本原则, 对会展补贴、 创新研发补贴等条款进行了完善修改, 并对部分资金测算基 准进行了调整。
( 四 )专题座谈 。邀请龙头企业 、新兴企业 , 开展推动 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专题座谈会 ,利用宠物行业 协会的业内专业性 , 了解宠物企业发展现状、痛点问题及对 政府支持措施的需求 ; 多次联合区投资推广署 、 区市监局、 区财政局、 区商务局等单位及各街道 ,跟进服务宠物行业企 业发展需求及情况 ,对发展宠物产业的支持政策进行座谈研 讨 , 了解企业诉求 , 收集政策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落户补贴和发展补贴、加强产业空间保障 、支 持研发创新和规范行业标准 、吸引和培养行业人才、支持展 会赛事活动 5 大方面。
(一) 落户补贴和发展补贴
吸引优质宠物行业企业落户宝安 ,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壮 大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扩增业务、升级改造等 , 同时对增 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 ,不断鼓励宝安宠物行业企业做大做强。
( 二 )加强产业空间保障
对在宝安租赁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经营用房 ,给予租金补 贴 。鼓励新建或改造宠物经济特色园区 。在产业空间上降低 企业发展成本 , 同时鼓励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 三 )产业创新研发和规范行业标准
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在宠物产品领域研发 方面建立宠物科技研发创新平台 ,支持宠物产业核心技术攻 关 。支持创新研发投入 , 同时鼓励兽药研发 。大力支持企业 在核心科研技术上实现新突破 。
鼓励各企业、单位制定宠物行业各类标准 ,发挥标准对 促进宠物产业规范发展的支撑作用。
( 四 )吸引和培养行业人才
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国内外人才、毕业生引进 ,对 经认定过的技能人才给予相应奖励 。填补宝安宠物产业发展 人才缺 口。
( 五 )支持展会赛事活动
鼓励和支持企业、机构在宝安举办高质量的宠物展会、 赛事等活动 , 以此促进宠物行业发展和品牌宣传。
此外 , 还有对打造宠物友好空间等方面 , 共计 10 项配 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