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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点引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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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提出二十项具体措施,其中有:

  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建立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强化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领域招商选资,重点引进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先进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项目。落实最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及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政策,鼓励外商加大对我省高端制造业领域投资。支持广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扩大高端服务业招引外资。


  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其强链、补链、延链需求,分门别类开展产业招商研究,编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和路线图,建立产业链招商数据库,细化产业链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开展靶向招商。支持各地聚焦主导产业推广“链长制”,建立“一链一策”精准供给机制,依托“链主型”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招商,有针对性引进一批高关联配套企业、下游企业、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加快构造完整的产业链条。


  强化科技领域招商。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研发经费支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符合条件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按规定全额退还增值税。鼓励民营、外资企业创办创新型企业和服务机构,主持或参与我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科学技术奖励评选,按程序申报有关财政资金。

产业集群

  加大制造业项目要素保障。各地要尽量连片集中规划和供应工业用地,确保年度新增用地指标的一定比例用于新设、增资制造业项目建设。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统筹保障用地指标。支持各地依法依规通过汰劣上优、能耗等量减量替代等方式腾出用能空间,统筹先进制造业项目用能需求。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制造业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引资项目实施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编制内容等改革措施,不断优化重点制造业项目环评服务。


  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推广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工作居留许可“一窗办理、并联审批”,实施计点积分地方鼓励性加分政策。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为引进高科技人才及高管所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补助、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及时予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或者房屋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引进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其父母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加大财政专项奖励力度。用好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各地级以上市引进、建设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支持。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外资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外资招引工作、建设招引外资平台载体、奖励外资重大项目、引进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及功能性机构等。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通过统筹引导或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招商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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