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执行龙岗区“规上”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龙岗区将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规上”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扶持,全力支持辖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更好发展。
龙岗区设置金融驿站服务企业。
据了解,本次贴息政策适用企业是指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龙岗区按照其发放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实际发生利息的50%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获得的实际贴息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若为外币贷款,银行按汇率折算人民币,统一以2022年5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月平均汇率进行折算。
记者了解到,申报此次贴息需符合相关条件。比如,在贷款用途方面,“规上”企业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对象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以及参与民间借贷、投资资本市场和个人消费等其他用途。在贷款时间方面,“规上”企业新增贷款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向“规上”企业发放的贷款,包括2022年3月1日前已获银行审批授信额度的“规上”企业在3月1日至5月31日的提款。同时,龙岗区支持以企业(机构)名义的银行贷款,个人名义的银行贷款不列入支持范围。
此次贷款贴息将按照“先付后贴”方式实施。在支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息后,再按一定比例补贴。对于贷款存续期间无须支付任何本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仍须遵守“先付后贴”的原则,在企业支付利息后再将贴息资金分拨至支持的“规上”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