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
请各申报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纸质申报材料统一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盖章扫描电子版文件U盘存储报送一份,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于12月26日前邮寄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市民中心C区南门,联系人详见文末),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技术目录板块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厅、委):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创建一批能效标杆企业,推动工业节能降碳,现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2023 年版)》等要求,实施范围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烃,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磷酸二铁,铁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钢铁 (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孤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醋涤纶等 37个细分行业。
二、基本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 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的标杆水平。
(三)绿色电力使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 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已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无安全 (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