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宝安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宝府〔2012〕21号)文件规定,经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署工作会议审核等严格程序,我署拟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奖励资助。
现在宝安政府在线、区投资推广署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若对上述企业取得奖励资助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署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署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联系电话:29998712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办公大楼1077
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